為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基金的引領、撬動作用,帶動更多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支持貴陽市“六個生態”建設,落實“生態立市”,按照《貴陽市基金管委會關于印發〈貴陽市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(試行)〉〈貴陽市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(試行)〉的通知》(筑基金發〔2024〕2號)《貴陽市生態城市發展基金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《貴陽市生態城市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(試行)》等文件要求,開展貴陽市生態城市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(有限合伙)(以下簡稱“貴陽市生態城市發展基金”或“母基金”)子基金管理人公開遴選(第一批)工作。
(投資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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